各市统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统考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2号)精神,经商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辽宁省2017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省合格标准为82.5分(国家合格标准为90分),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此成绩仅在2018年度辽宁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附件:2017年符合省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辽宁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附件:
2017年符合省合格标准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考 号
考试成绩
备注
1
曹 瑞
31721007112
88.5
葫芦岛市
2
孙志华
31721007008
88
朝阳市
3
施 丽
31721007114
87.5
4
郑广宇
31721007123
87
省 直
5
吴秀杰
31721007128
6
吕秋芬
31721007206
86.5
7
张艳玲
31721007122
85.5
沈阳市
8
张春娜
31721007126
锦州市
9
刘俭峰
31721007130
85
10
李春花
31721007001
84.5
11
范永奎
31721007002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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