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省3397家规模以上服务业(1)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873.5亿元,同比增长5.0%,较一季度提高了0.8个百分点;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合计22.7亿元,同比增长18.4%;应付职工薪酬151.4亿元,同比增长4.3%。
分行业看,增长较快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个行业门类,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9.7亿元、33.2亿元、13.3亿元,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2.8、26.5个百分点;占比较大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0.6%、1.1%、0.9%;营业收入下降的行业有两个,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比下降4.3%,为降幅最大的行业。
分地区看,大连、鞍山等五市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大连364.6亿元,同比增长12%;鞍山64.7亿元,同比增长9.8%;丹东25.9亿元,同比增长7.5%;营口101.0亿元,同比增长20.3%;朝阳11.1亿元,同比增长5.8%。
(1)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个行业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2个行业中类中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期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