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印发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辽宁省召开全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协调会。省统计局会同省发改委,召集16个省直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研究了由省统计局拟定的《辽宁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讨论稿)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相关部门就指标定义、数据来源、考核评价方法和部门间配合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一是对部分指标名称、单位、数据来源等进行了修订;二是对部分地区没有的地域性指标给出处理办法;三是对暂时缺乏可用数据的指标提出解决意见。各部门均表示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本次会议为下一步科学制定《辽宁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年度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