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项 目
完成时间节点
一、现场登记
1、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和核实(各市上报省农普办)
2月28日
2、数据的录入和上传(上报国务院农普办)
3月31日
二、事后质量抽查
3、制定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4月30日
4、实施事后质量抽查
5月31日
三、资料的评估、分析与公布
5、数据汇总
8月31日
6、资料的评估
12月31日
7、资料的分析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