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我省生态环境各方面的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省统计局在全省14个市开展了2018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常住居民,调查内容涉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市政环境、卫生环境的满意程度,同时调查居民对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态度和实践情况等等。
调查采取分层随机尾号抽样方法,按常住人口数量比例分配14个市的样本量,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完成有效样本量20000个。
调查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众对居住地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感受,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一项指标。